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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外回国人才进行全面登记的通知

时间:2008-09-22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472

各单位: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人才国际化战略,全面掌握我省国际化人才资源现状,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和江苏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海外回国人才进行全面登记的通知》(苏人通2008202号),要求各高校对本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进行登记并上报:

    一、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三、具有国(境)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两年(含)以上经历的人员。

四、经组织选派出国(境)培训半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请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江苏省海外回国人才登记表》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于20081015日前统一报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公室(综合楼510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xiaoleiliu@nuaa.edu.cn

联系人:刘晓磊

联系电话:8489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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