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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9-28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9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831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资助经费的申请对象为“333工程”中青年首席科学家(第一层次)和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第二层次),且是申请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去年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资助重点

1.自然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以及我省支柱产业发展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等。

2.应用技术领域: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开发、应用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重点新产品研制项目等。

3.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开展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等。

4.医药卫生领域:重点资助重大临床应用项目等。

5.优先支持企业的培养对象所申请项目,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培养对象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培养对象研究成果转化项目特别是在“‘333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徐州市、苏州高新区、常州武进区、盐城东台市)转化成果的项目。

  三、上报材料

1.《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1,先报一份并附电子版,待校内评审通过后须按一式五份上报);

2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下达部门的批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3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2)。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工作,并请于20081010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省教育厅推荐名额(6名)的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电话:84892739

电子邮箱:huaqw@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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