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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10-21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93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如下5个领域归口申报: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4.政治学、法学;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工作在高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并受聘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自然科学领域一般应为19671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般应为196211日后出生)。

2.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专任教师数超过100人的单位可推荐2名,其它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若确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报。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20081027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

(一)《“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1份(附件1)。

(二)候选人的附件材料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1份。请各单位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按学校有关保密制度执行。

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三)数据电子文档。

 

联系人:李磊  华启蔚

联系电话:84892739

E-mailhuaqw@nuaa.edu.cn

                                         

                                         人事处师资办

                                                                                                        ��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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