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校原部分教职工,因出国逾期未归长期离岗,未及时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名单附后)于2009年6月1日之前回校办理离校相关手续(委托办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不办手续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