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选拔暂行规定》(校人字[2006]24号),为进一步做好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效果的跟踪和检查工作,提高选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将双语教学出国进修教师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6和2007年度双语教学出国进修派出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派出教师回校后至今开设双语课程或留学生课程的情况,及所开设课程的课堂教学效果评价。
三、考核办法
1.请2006和2007年度双语教学出国进修派出的教师认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语教学出国进修教师双语教学情况考核表》(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
2.由所在学院审核考核教师开设双语课程或留学生课程的情况并签署意见,于
3.学校将会同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等相关教学单位和部门,召开双语教学情况评审会,听取开课教师回国后开展双语教学情况的汇报。对于考核优秀的教师,学校将在教师培训进修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计划开课的教师,须在延长的限定期限内开设双语课程或留学生课程,并通过学校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组织的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且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四、请2008年度双语教学出国进修派出的教师,于2010年3月31日之前开设双语课程或留学生课程,并须通过学校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组织的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成绩为良好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