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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0-20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68

 

各有关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以及《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字[2009]09号)精神,我校2010-2011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工作拟于近日启动。

为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学科:一般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接受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三、请各学院严格标准、积极申报,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人事处网下载),将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并将表格的电子版发至邮箱:szb@nuaa.edu.cn。要求内容简明扼要,申请学科按二级学科填报,或者按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名称填报,请用5号宋体字、A4纸打印。

四、鉴于部分学院对于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仍有需求,在20102011学年度,将继续组织开展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其申报要求可参考骨干项目。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接受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申报学院需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格式要求、报送形式和截止时间与骨干项目相同。

五、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无须重复申报,有资格接收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和导师均可以接收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六、截止时间:20091030

联系电话:8489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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