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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专家延退及教职工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2-17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6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现就2010年上半年专家延退及教职工返聘和外聘兼职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退工 

1.专家延退工作依据学校《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校人字200466号,附件1《教职工退休、延退工作补充规定》(校人字〔200647号,附件2)等文件相关规定实施,按照自愿申请、按岗聘用、严格条件、逐级审批的原则进行。本人身体健康、所聘岗位工作量饱满、正高人员符合延退条件(1)和(2)为延退的原则意见。少数具有正高职称的优秀公共课教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学校教学科研特殊需要人员,可考虑按第(3)条延退条件延退。

2.此次延退工作对象为2010212010831退休或延退期满人员。

3.申请延退人员需填写《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附件3)。

二、教职工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工作 

1.教职工返聘工作依据学校《返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0663号,附件4规定实施。外聘兼职教师工作依据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0817号,附件5)实施。

2.首次申请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填写《返聘、外聘兼职人员申请表》(附件6)。

3.已聘的返聘、外聘兼职人员的考核及续聘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具体工作安排见200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 

4.由单位支付报酬的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参照此通知实施,不需报学校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认真审核拟延退、返聘人员情况,按照规定严格把关。各单位汇总延退、返聘、外聘(兼职)人员情况,机关各部门由机关党委审核汇总,填写《申请延退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和《申请返聘、外聘兼职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8)。

2.请于1222(周二)下班前将有关表格报人事处人事科,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renshike@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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