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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市202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6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118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2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

2. 具有专业背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 202211日后首次到我市用人单位和各高校院所全职工作,依法参保并纳税的专任教师

4. 已经入选过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二、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在我市“4266”产业体系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包括“4大支柱产业:石化、电子、汽车、钢铁;“2个国家级集群:软件和信息服务、新型电力(智能电网);“6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航空航天;“6个未来产业新赛道: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基因与细胞、元宇宙、未来网络与先进通信、储能与氢能。

三、申报类别

根据留学人员的专业背景,科技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应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预期及用人单位的科研保障能力等,资助项目分为A类(重点项目)、B类(优秀项目)和C类(一般项目)。

1. A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主持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国际领先水平的引领性项目,填补行业或经济空白,取得开创性成果。

2. B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领域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和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引领产业发展,实现核心技术突破。

3. C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参与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科技创新性显著和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预期的项目,促进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提升,成果转化显著。

四、扶持政策

给予A类项目10万元人民币、B类项目5万元人民币和C类项目3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创新项目研发工作。

同一人员、同一项目涉及我市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其中,附件证明材料包括: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申报人半身电子照片);2. 留学证明(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访学证明等);3. 背景材料(获得的奖励、表彰、专利、任职经历等)。

其中申请表第六项“审核意见”中用人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填写。

2. 申请汇总表(附件2)。请各学院汇总,排序推荐

(二)报送要求。

1. 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申报材料一式份,共同装入一个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封面(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以及汇总表(需盖章)。

2. 电子版材料要求:报送申报书及所有附件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姓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方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及汇总表

请于2024527下午17:3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师资办邮箱。

联系人:宋昱辉            电话:84892739

邮箱:szb@nuaa.edu.cn

 

附件:1-3.zip

1.申请表

2.汇总表

3.档案袋封面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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