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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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合同期满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4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906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对天目湖校区事业编制人员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及合同续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4731日聘用合同期满的事业编制人员,参考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1.考核主要考察受聘人员合同期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2.被考核人员总结合同期工作情况,并填写《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聘用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

3.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明确考核述职方式和评议办法,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可信与公平公正。考核等级和结论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4.考核结果应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合同续签工作。

5.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单位或学校书面提出。

三、续签合同

1.经考核合格后,如单位和受聘人双方均同意续签合同,请受聘人员双面打印《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附件3并填写相关信息,明确续签合同期限

2.受聘人需按所聘岗位的类型,填写相应的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4)。

四、终止合同

1.若单位不再续聘,请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5)。

2.若受聘人员不同意续签,请受聘人填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6)。

五、工作要求

1.聘期结束后,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期截止时间为731日,以便于相关工作安排。

2.续签合同:请各单位按要求于628日前提交《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附件3)纸质版四份、《聘期工作任务书》(附件4)纸质版四份。

3.终止合同:请单位和受聘人按要求于626日前提交《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附件5)纸质版一份、《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两份。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天目湖校区综合服务楼421办公室。人事处核准续签合同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将两份合同连同工作任务书返还单位,一份由单位保存,一份由受聘人员留存。

联系方式: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寇晓洁      0519-88970897

人事处:王新成      025-84892923

    钱彦蓉      0519-88970202

附件:1.2024年上半年合同期满人员名单

2.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

3.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聘用合同

4.各类岗位聘期工作任务书

5.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

6.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 

附件.zip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天目湖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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